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 2022 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经各地申报推荐、第三方评审、实地抽查复核、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并报省政府审定,本年度新认定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92家,取消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81家,净增111家。截至目前,全省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共 1403 家。
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名单附后)。原已认定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各地级以上市、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龙头企业梯次联动发展格局,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领军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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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173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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