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评选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25号),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表彰40个先进集体、80名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公示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我们将认真受理。联系电话:020-37289201,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之11号信箱,邮编:510500
附件:1.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相关附件:关于全省粮食生产、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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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174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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