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法字〔2023〕14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牵头处(室、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计划落实情况书面报厅法规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8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部法规司2023年工作要点》等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常态化机制。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协调组)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加强行政事项清单管理运用,编制我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动同一审批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聚焦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高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牵头单位:行政许可处)
3.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法规制度体系
4.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修订《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牵头单位:法规处)
5.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组织对到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及时组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法规处)
三、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持续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组建省级执法培训师资库、执法专家人才库。组织开展争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和执法骨干活动。积极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示范单位。(牵头单位:法规处)
7.深入实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落实《2022-2023年山东省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市场,查处违规销售、调运和使用种子种苗、经营销售染疫种子等违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牵头单位:科教处、法规处、省种子管理总站)
8.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提高检打联动实效。落实《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开展豇豆种植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豇豆种植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法规处)
9.持续推进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商渔共治2023”联合巡航执法行动暨黄渤海渔业平安守护行动,强化涉渔“三无”船舶摸排筛查和执法打击。开展打击快艇非法捕捞和违规渔具“清网”行动,遏制快艇涉渔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海缆保护、增殖放流巡航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海陆联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经营水生野生动物、非法垂钓等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渔业与渔政管理处、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
10.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聚焦农机安全使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整机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1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组织开展农业执法规范化大检查,全面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决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重畸轻的行为。(牵头单位:法规处)
四、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1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规定,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和“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规范接访下访流程,推动信访问题和矛盾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牵头单位:办公室)
13.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按时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和行政复议答复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100%出庭应诉。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牵头单位:涉诉处室、单位)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4.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核。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应审尽审。(牵头单位:法规处)
1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对重大、敏感、群体性执法案件以及引起网络舆情的执法案件,及时跟进监督。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和随机抽查活动。(牵头单位:法规处)
16.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把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在工作中充分吸纳运用。(牵头单位:办公室)
17.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保密性审查、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等机制。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务公开日等公众参与活动,自觉接受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5/t20230504_4305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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