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畜牧法宣传贯彻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及国家生猪、蛋鸡、肉鸡产业技术体系有关专家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帮助参会代表全面掌握法律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兴牧、依法治牧。
新修订的畜牧法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学习宣传贯彻畜牧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任务。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吃透法律条款的实质,抓紧组织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培训,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紧制定出台畜牧法相关配套规章,推动地方性法规制修订;以贯彻实施畜牧法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代表及全国畜牧总站相关负责人80余人参加培训。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4/t20230425_615515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