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农牧厅就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发布十条措施,明确提出从加强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落实等十个方面做好农用地膜回收处理工作。为强化十条措施的宣传与落实,兴安盟农牧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把地膜回收处理工作作为春耕生产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助力绿色春耕。 强化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通过开展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实地督察、定期通报等方式安排部署各旗县市围绕“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十条措施”召开地膜回收动员会、督导会、培训会等专题会议,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任务,为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助力。
扩大宣传覆盖面 提高群众知晓率。为广泛传播“十条措施”,提高农牧民对于地膜回收的认识,我局第一时间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十条措施”链接至各旗县市、苏木乡镇工作群,同时利用兴安农牧微讯转发“十条措施”以加强宣传力度。在自治区通过公益短信宣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利用短信对2022年、2023年覆膜主体及意向覆膜用户进行再次宣传,计划发送短信4万条,实现重点人群全覆盖。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让地膜回收深入人心。一是制作《农牧小剧场-谁占了便宜》、《地膜的科学使用》《你家农田残膜依法回收了吗》专题宣传视频3个,通过短剧、微视频等方式寓教于乐地普及地膜采购注意事项、废旧地膜危害等知识。二是发放《地膜科学使用倡议书》及《农膜回收从我做起—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余份。三是在农牧民聚集地点张贴《加强废旧地膜回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海报80余张,悬挂 《废膜不除必减产 齐心捡膜农害小》横幅40余条。四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村屯进行督导,走访种植大户70余户,发放安全手册600余份,引导农户自觉捡拾废旧地膜,做到及时收集、定点堆放,最大限度降低地膜残留危害。
加强监管执法 净化市场环境。兴安盟开展地膜专项执法检查,向生产企业、经销商宣传地膜生产、销售有关政策标准与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企业、农资店生产销售的地膜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合格标志信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建立和完善产品进货销售台账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我盟地膜经营市场秩序,增强生产销售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信息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xam/202304/t20230418_2297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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