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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居住地迁出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业务

发布时间:2023-05-0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4月19日,包头市达茂旗农牧局受理了由我旗转出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的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业务。据悉,我旗农机手通过二手车买卖与对方达成了交易,需办理迁出迁入手续。这项业务是我旗受理的第一个跨省业务,工作人员立即查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有关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操作要求,有条不紊的办理了这项业务,受到办事群众一致好评!

  按照要求,录入并核对了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了发动机号码、底盘号/机架号、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复核资料,将《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在档案袋上注明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加盖业务专用章;密封档案,收回号牌并销毁,将档案和登记证书交所有人,核发了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行驶号牌,圆满办理迁出。

  通过办理此次业务,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服务能力。下一步,达茂旗农牧局将持续优化服务,聚焦农牧民群众需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包你满意”的一流政务环境,让审批更高效、办事更便捷、群众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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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304/t20230420_2299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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