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农牧局组织监管科、执法支队、安全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专项赴东河区、高新区、九原区、土右旗,对11个水产品养殖主体、2个果蔬种植主体,进行了节前专项抽检。
此次专项抽检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抽样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对东河区、高新区、九原区、土右旗11个水产品养殖企业、2个果蔬种植企业进行了节前专项抽检。共进行监督抽检45批次,例行抽检22批次,抽检品种包括鲤鱼、草鱼、鲢鱼等。同时对水产养殖场档案填写、消毒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种植生产者农药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查看,对各生产主体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抽检,进一步规范了种植养殖企业生产流程,督促生产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节日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市农牧局将重点结合农产品上市时节,持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风险监测,强化执法监管,保障全市人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包头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304/t20230427_2304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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