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
202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我处组织有关单位对用户2020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部分在用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进行了质量调查。本次调查结果以《关于2022年宁夏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为切实维护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服务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创新改进产品,提升全混合日粮制备机产品质量,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请针对被调查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产品推广鉴定大纲为依据,逐项逐条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撰写整改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见证材料,以备现场督导检查,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结果需经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确认。对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我处将建议相关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nmttz/202304/t20230413_40295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