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做好我省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农药)延续工作,现将2023年内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农药)到期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请需继续经营农药的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交延续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要求的,依法不予延续。
温馨提醒:省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权限已委托达州市、成都市、乐山市、泸州市,位于这些市(州)的农药经营单位可向该市(州)农业农村局申请延续。
附件:2023年内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农药)到期的单位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4/18/726e3522e8374c9dbb8343bda75aa0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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