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3〕-33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有关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政策部署,我省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有国家级试点25个,省级试点实现涉农县全覆盖。为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我厅决定征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典型案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一是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试点县从加强规范建设,拓展业务范围,丰富出资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指导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生产主体和服务主体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发展素质和经营服务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促进联合与合作 。试点县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区域性联合、行业性联合和产业链联合。支持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公司,推进农民合作社与各类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形成规模优势,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试点县通过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强化示范引领,建立健全辅导员队伍,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组织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深化社企对接,畅通退出机制等,持续优化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为县域内农民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案例推荐要求
(一)每个案例要聚焦一个大类主题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充分展现市县在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中好的措施、可借鉴的做法,避免泛泛而谈、面面俱到。
(二)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言流畅,内容结构应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具体措施做法、进展成效等内容,字数2000-3000字。每个案例须提供150字以内的摘要。可选送与案例主题密切相关的电子照片3—4张,并附以简要说明,照片格式为JPG,单张照片不小于3M。
三、案例报送要求
(一)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立足当地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特点,聚焦最具特色、最有代表性的主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征集。国家级试点县均须报送,省级试点县每个市(州)择优推荐1-2篇。
(二)市(州)要严格把关,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在调研基础上确定推荐报送的典型案例,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审定后,于6月10日前连同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形式统一报送至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经总站。
联系人:姜媛 028-85505629
邮 箱:1120517522@qq.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4/20/da6df89094d140e6b2eeacd48c6a03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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