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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有关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3-04-22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试点单位、参与银行:

  今年1月上旬,省农业农村厅在长沙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动员部署会,会议听取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试点工作前期准备和进展情况,对下一步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为落实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创新试点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准确把握试点任务。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要深刻领会《湖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意见》(湘农联〔2022〕98号)精神,准确把握创新试点任务,把其作为今年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季度创新试点目标,统一试点口径步调,严格控制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可以聚焦1~2类农村产权,选择1~3家银行开展试点合作,加大资源投入,跟踪试点成效。鼓励参与银行聚焦一个试点县,一个交易品种开展试点,创新相关金融产品并报总行授权,授权内容清单要及时报送至省试点工作办公室,力争短期内出产品、出成果。

  二、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农村产权抵(质)押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的重要载体,试点地区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审慎选择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合作方,制定出台市场具体运行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交易行为,完善交易服务,推进交易市场有序运行。创新农村产权抵押登记、产权评估、融资监管、融资运行、融资激励、金融服务等融资体制机制,为创新试点搭建融资服务综合平台,提供优质融资撮合等服务,提升农村产权金融服务质效。

  三、及时调度试点情况。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要跟踪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调度,全面掌握试点工作动态,聚焦重点难点,建立问题解决机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中的问题与困难,梳理问题困难清单,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难以短期内解决的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业务部门解决。要聚焦改革创新,认真开展融资机制创新,形成兼顾银行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创新内容。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将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收集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事项清单,部署推进下阶段工作。试点地区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试点合作银行名单和银行创新产品有关情况(详情见附件)报送至省试点工作专办邮箱。

  四、严格防范金融风险。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必须坚守政策底线,守牢风险红线,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禁止直接开展信贷等金融业务。要指导和督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日常交易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使用,切实防止挪用日常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活动。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要加强风险管控,联合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风险预警、监测、分担、处置等机制,跟踪贷款资金投向,实现全面防控,有效防范投放资金与项目运作风险。鼓励试点地区政府、金融机构出资或与农信担公司合作,联合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制定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确定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本息损失补偿方式,尤其要完善因流转、市场、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贷款损失额补偿操作办法。与各级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合作,扩大农村产权融资担保范围。加强行业监管和风险监测,定期评估风险等级。严格融资项目审核把关,做好项目可行性预判,切实防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演变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是省委、省政府2022年部署的五项金融改革任务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创新试点有关组织保障工作。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承担创新试点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农经)部门作为试点责任部门,要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明确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成立试点工作联合推进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工作运行团队,建立试点工作微信群。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试点指导能力。二要强化部门联动。正确处理经营主体、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关系,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增进协同配合,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协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引导农房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产权经营主体,统筹做好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三要强化工作督导。采取有效措施,解读创新试点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试点宣传工作,除系统内工作情况报送或印发工作简报外,原则上不在互联网或对外宣传创新试点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试点检查督查,做好试点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定期进行通报。试点地区和参与银行每季要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联合抓好业务监督指导和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和纠偏纠错,确保创新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刘胜轩、段淑玲;

  联系电话:0731-84480212、13080504369。

  联系邮箱:hnnytzcggc2019@163.com。

  

  附件:湖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地区对接银行及金融产品调度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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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湖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地区对接银行及金融产品调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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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4/t20230418_29316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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