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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粮改饲报道及宣传片制作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粮改饲项目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贵州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贵州省粮改饲报道及宣传片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贵州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

  二、比选内容

  围绕贵州省粮改饲项目实施情况制作拍摄宣传片1部,视频时间6-8分钟,并在省级电视媒体平台以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刊播贵州省粮改饲项目实施典型案例不低于10条。拍摄的视频(作品)应拥有合法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画面、背景音乐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

  三、资金来源及额度

  财政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除上述提及的资质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机构简介、固定场所证明及资源相关情况;

  3.业绩材料,重点突出熟悉贵州生态畜牧业发展情况,有相关成熟视频、图文及文创作品等优秀案例;

  4.其他相关材料。

  六、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5日。

  七、比选申请书递送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于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30前将比选材料及相关佐证资料密封后送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溪北社区竹林2055号(贵州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

  八、比选评审

  比选单位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资质、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实施方案、服务团队和报价等内容综合评分,并召集全部比选申请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龙兴,联系电话:0851-83853735。

  附件-贵州省粮改饲宣传片制作报道比选申请书.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11_7898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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