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一步强化黄河禁渔执法监管,维护黄河禁渔秩序,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3月28日上午,郑州市农委法规信访处、郑州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联合郑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惠济区花园口镇黄河湿地公园开展《黄河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沿黄乡村、广场等醒目位置悬挂了多幅宣传标语,设立了法律咨询站,并成立了多支普法宣传小分队,营造出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咨询站主要负责向过往行人和游客讲解《黄河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黄河“禁渔期”“禁渔区”的相关规定,小分队主要向黄河沿岸的住户、商贩等常驻群体发放宣传彩页,开展上门普法服务。通过两种形式,进一步拓宽了《黄河保护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增进了沿黄群众对《黄河保护法》的认识和了解。活动期间,市农委法制部门、郑州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站还与当地水上派出所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如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深入交流。
《黄河保护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郑州市农委将持续加大《黄河保护法》学习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推送普法微视频、多部门联合宣传等形式做好《黄河保护法》的宣传解读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法治意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3/03-30/2716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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