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溪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一辆小客车在夏坊乡龙坑村售卖未包装的水稻种子。接到举报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立即会同乡镇农技站组织执法人员抵达事发地点。现场截获小客车一辆,车载水稻种子205公斤。经调查当事人廖某某与其父从泰宁运至夏坊乡龙坑村售卖用编织袋包装的散装杂交水稻种子,当事人无法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授权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证明材料,涉嫌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种子,现已立案查处。
2023年以来,明溪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
重点以当前春耕备耕期间的种子、农药、肥料、兽(渔)药、饲料等作为检查对象。通过检查农资经营单位许可证照是否齐全、购(销)档案记录是否建立健全、农资产品购进渠道是否正规等,同时要求经营者在购进农资前向生产企业索要资质证照、进行进货查验,主动向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实现可追溯制度落实,确保农户用上放心农资。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出动农业监管及执法人员23人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2次,检查农资门店23家次,抽样送检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样品15个。
通过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明溪县农资经营户行为,优化农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督促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明溪县春耕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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