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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统领 防疫为民】鄂尔多斯市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23-03-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的重要论述,牢记“党建统领、防疫为民”初心使命,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2023年兽医工作要点》等文件,并召开“鄂尔多斯市2023年兽医工作部署暨布病防控技术专题培训”,对2023年全市兽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展,3月15日-17日,市疫控中心主任白刚带队,深入鄂托克前旗和乌审旗指导相关工作,并对全市兽医工作进行调度。工作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的方式,分别对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兽药经营企业GSP管理,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兽药减量化行动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指导。

  

  一、夯实集中免疫基础,铸牢免疫保护屏障。按照春季动物集中免疫通知要求,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于3月15日全面启动,各旗区统筹做好疫苗采购调运、防疫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宣传等工作,确保集中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持续发力,助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2023年重点围绕建设“防疫●诊疗+”兽医社会化服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数字化监管、动物疫病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持续发力,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重要人兽共患病流调监测、疫病净化、消毒灭源等工作,努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各旗区疫控中心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初见成效。

  

  三、加强检疫宣传,完善防疫工作闭环管理。依据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从业主体职责,压实三方责任,落实动物检疫在养殖、运输、屠宰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主动申报检疫意识,强化对从业主体的检查指导,加强部门间合作,进一步提高对畜禽养殖、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屠宰等工作的管理能力。

  目前,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全面启动,兽医重点工作按年度计划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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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eeds/202303/t20230324_2279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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