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23〕2号)要求,经各县(市、区)自愿申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初评推荐和自治区组织初审等程序,拟推荐贺兰县申报“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反映。来信请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750002。反映电话为:0951-5169380,0951-5169817(传真)。电子邮箱:nxyyj2006@163.com。接听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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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303/t20230313_3992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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