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2023年度计划安排区本级贷款资金150万元,用于在银川市兴庆区、吴忠市利通区、红寺堡区、固原市原州区和彭阳县范围内竞争选取1家农超对接试点农民合作社,支持构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产销一体化链条,带动农户增收。
按照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有关要求,现欢迎符合项目农民合作社资格准入标准的合作社于2023年4月21日之前向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递交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及相关附件(一式5份,合作社法人签字,加盖合作社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合作社资格准入标准、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商业计划建议书编制大纲等详见附件。
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农民合作社递交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进行评审,确定得分最高1家为拟扶持合作社,并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其他未入选合作社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将退还递交人,且不得修改后再行递交。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农业农村厅12楼1203室
联 系 人:吴焜玥 联系电话:0951-5169952
附件:1.农民合作社资格准入标准
2.农民合作社应提交的前期审查资料
3.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
4.商业计划建议书大纲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2023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农民合作社资格准入标准.doc
附件2:农民合作社应提交的前期审查资料.doc
附件3:商业计划书感兴趣函格式.docx
附件4:商业计划建议书编制大纲.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303/t20230322_4005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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