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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壮大集体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彭阳县以实施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累计投入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1.68亿元,其中,自治区级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32亿元,县级财政资金0.36亿元。2022年,全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达到2400万元,156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8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取得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单一到多元的显著变化,有效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为乡村发展聚合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带动作用,98%的村党支部书记依法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坚持“产业链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并依据村级经济组织党员人数、区域范围、发展模式、产业类别等,探索创新地域相邻联合建、产业相近共同建、模式相似融合建等形式,成立党建联合体16个,聚集党员1500余人,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是培育多元业态,为乡村产业注活力。聚焦全县“五特四新四优”产业,围绕产业链条延伸,锻造长轴、补齐短板,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依托村集体建成肉牛“出户入园”养殖园区4个、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1个,建成饲草、小杂粮、山桃核等农产品加工车间30个,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13家;入股宁南数字产业园区、县工业园区内重点龙头企业2500万元,有效促进了“产业、就业”双提升。

  三是强化联农带农,为农民增收添动力。坚持“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推动形成“土地流转及务工收入保底+集体和农民入股分红+农民与企业合约参与经营获利”的新格局,年发放农民工资2000万元,年支付土地流转费600万元,累计完成分红325万元,辐射带动农民2万余人,实现了企业、集体、群众三方受益,推动村集体成为了联农带农主力军。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qqnyxw/202303/t20230309_3989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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