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系列发布会第二场,邀请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等介绍全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记者:
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级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请问我省在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刘振杰:集体经济组织是推动乡村振兴,特别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促振兴,取得了显著成效。2022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达到367.4亿元,行政村村均收入67.4万元。
一是率先完成产权改革。我省作为全国首批三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于2020年底率先基本完成,目前全省共成立8.8万余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了登记赋码。同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民主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健全“三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二是强化集体资产监管。2017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摸清集体资产底数。据统计数据(2021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超过7500亿元。
三是积极拓展股份权能。通过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成员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制定印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2022年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总额突破240亿元。
四是大力发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我省的一大创新。近年来,在政策牵动、典型带动、服务促动下,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扩面提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达到4.24万家,入社户数480万户,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18.9亿元、增加合作社成员收入73.5亿元,平均每个合作社增加集体收入4.46万元,成员户均增收2416.31元。
五是积极拓展村集体服务增收空间。全省有7700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居间服务、直接服务等方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年服务收入达到8.1亿元,村均增收超过10万元。
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建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着力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二是扎实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三是大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四是持续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稳量提质,五是充分发挥村集体组织优势,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中促进增收,不断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经济基础。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zwdt/202303/t20230314_4264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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