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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围绕部、省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部署,为全面掌握全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攻坚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近日,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技、监管人员深入将乐、永安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先后到将乐县万安镇监管中心、三明市将乐县绿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万安)、永安燕西街道大炼村、永安市安砂镇调查了解豇豆整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并在永安市安砂镇政府召开市(县)、乡、村监管人员和主体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针对调查了解的情况,督导组强调,当前,气温回暖,是豇豆种植高峰,务必摸清种植底数,抓好春季豇豆质量安全管控、指导和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治理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及时召开豇豆会商推进会议,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难点问题。(二)推进主体建档立卡。要在前面覆盖排查的基础上,将豇豆种植户纳入监管名录,逐一建档立卡,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三)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要建立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分片包干工作机制,下沉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向豇豆种植户宣传《豇豆禁限用农药名录》和《豇豆经常检出农药问题清单》,普及豇豆标准化种植、安全用药,科学防控知识。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健全生产台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四)加密产品抽检监管。要落实批批检,合格后方可上市制度。推动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加强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查、监管执法等工作手段的统筹运用。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并及时跟进监督抽查,涉及禁限用农药的,一律予以销毁,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进行行政处罚,并持续跟踪速测直至合格方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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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_787/202303/t20230317_6132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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