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相关要求,全面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增强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力量,加强技术保障,经各盟市推荐审核,自治区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确定内蒙古农业大学红梅等100人入选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组,现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8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71-6552175
邮 箱:nmgspb2022@163.com
附件: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遴选结果公示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03/t20230322_2277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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