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23]16号)文件要求,到海拉尔区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海拉尔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全力配合此项工作。
本次监督抽样工作共对2家生产经营企业3批次的畜产品进行采样,其中猪肉1批次,猪肝1批次,羊肉1批次。出动车辆3台次,出动人员 12人次,执法人员按照监督抽查的工作要求对采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检测人员对抽取的样品进行现场制样,并送实验室统一进行处理和检测。
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排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切实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lbe/202303/t20230316_2274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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