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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农牧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2022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农牧厅的精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农牧业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年内共开展党内法规学习44次,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共学习9次。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始终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农牧工作中,安排部署了2022年农牧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发了《2022年度市农牧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农牧业普法责任清单》等明确了全年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局系统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农牧厅报送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理论政策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开展民族理论学习15次,聘请市委讲师团开展专题宣讲3次,集中研讨2次并组织局属单位及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旁听。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解读和《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视频。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题答题活动。通过不断的持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深层次理解,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四)多措并举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发了《呼伦贝尔市农牧局2022年度学法用法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2022年度必学内容。通过观看中央电视台《权威解读民法典》,参与民法典知识答题、“学习强国”自学和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全面推进农牧业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约束力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制发。年初以来审核印发了《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奶业振兴若干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在局机关门户网公布后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另外对代市委起草的涉及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并提出修改建议。二是协调落实年度立法相关任务。以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为目标,围绕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我市农牧业农村牧区管理的实际需要,起草了《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已按程序报送市司法局。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信力

  一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决定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把关的作用,制定了市农牧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法事项研讨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我局重要决策部署、行政执法、信访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年内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建议的行政执法事项12件,办理审查合同10件,规范性文件审查(立法)3次,参与行政诉讼4次。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依法对编制的《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完善公布了《市农牧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共列举决策事项3项,从源头上保障了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

  (三)夯实基础,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制发了《市农牧局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市农牧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市农牧局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动态调整了《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制度,避免执法过错、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落实各项执法监督制度,保证案件查处各环节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化解廉政风险。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行政处罚的说理效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年内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115人次,开展巡查检查1132次,检查门店企业3010个,立案44起,罚没款58.0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起。其中市本级立案9起、结案7起、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起,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市长热线、12345电话热线、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等方式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2件,全部办结。二是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印发了《呼伦贝尔市2022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呼伦贝尔市2022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和任务。年内共完成市本级例行监测513批次,监督抽查357批次,完成自治区例行监测1002批次,监督抽查608批次,完成定性抽检6590批次,合格率均为99%以上。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农牧局制发了《呼伦贝尔市农牧业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共办理23个行政许可事项和7个行政处罚案件,均在办结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率均为100%。执法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制作影像资料归档入卷。制定了《市农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由局法制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优化和提升执法效能。为规范农牧业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认领44项农牧业“互联网+监管”事项,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并结合行政权力调整情况对监管事项进行动态更新完善。年内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7次,完成监管对象双随机抽查45余次,完成农业农村部、农牧春季农资监督抽检任务。五是大力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改革。我市农牧业综合执法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市共批复成立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4个。1个支队(海拉尔区人员编制职能上划)、13个大队,编制总数为573名,以市旗两级主管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核定重新组建的市支队为市农牧局所属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编制数68名,其中管理岗34名,专业技术岗31名,工勤岗3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市旗两级14个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均实现了“四个到位”即编制批复到位、机构挂牌到位、人员上岗到位、领导班子到位。六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农牧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农牧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查处农牧业食品、药品、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支队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整治、执法互动、加强协作等机制,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牧民群众利益。2022年,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起。七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法律素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巡回培训模式,组织全市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执法培训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全市围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渔政、农牧业机械行政执法和农机事故处理、动物卫生、畜禽屠宰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项培训共22期,培训835人次。

  三、亮点工作

  一是规范农牧业行政执法案卷。在全区农牧系统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局报送的《运输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牛肉案》获得一等优秀案卷的好成绩。二是争创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2022年因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业绩突出,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三是强化市农牧业普法典型案例视频制作报送。我局高度重视农牧业普法宣传工作,制作优秀案例视频,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经过层层筛选,推送4件普法典型案例视频至自治区农牧厅,其中有2件由自治区农牧厅选送到农业农村部。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片面,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与各项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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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lbe/202303/t20230322_2277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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