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3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粮食产业发展,2020年中央下达广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07亿元,共有23个县(区)获得奖励。
据悉,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可用于支持粮油仓储设施修缮、扶持粮油加工企业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贫困县可统筹整合用于扶贫项目。奖励资金的下达有助于产粮大县改进粮食流通工作,促进优质粮食供给,调动重农抓粮积极性,是落实“六保”中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此次获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县(区)有:南宁市武鸣区、宾阳县、横县、桂林市临桂区、全州县、藤县、岑溪市、合浦县、钦州市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贵港市港南区、贵港市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靖西市、河池市宜州区、来宾市兴宾区。
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57209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