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标准 > 正文

柳州市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春季螺蛳粉原材料质量安全监管联合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1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柳州市螺蛳粉原材料质量安全,促进螺蛳粉产业健康发展,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春季螺蛳粉原材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联合行动。

  两部门从2月24日起,按照产管并重、疏堵结合原则,在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柳江区、鱼峰区等重点产区,对豇豆、木耳、螺蛳等螺蛳粉原材料的种植养殖环节、预包装螺蛳粉及原材料生产加工环节、预包装螺蛳粉及原材料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着力堵住螺蛳粉原材料生产环节禁用农药管控漏洞,督促全市螺蛳粉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此次联合行动将持续一个月。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lz/t159146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