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种业市场净化行动,扎实推进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种子产业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2022-2023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有关安排,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玉米、水稻、大豆和蔬菜等作物种子为主要检查对象,在辖区内选择部分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以及农业种植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检查。各市县抽取种子数量不少于上年,县级检查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覆盖率不低于60%。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档案、标签情况。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照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等;检查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建立种子批发、销售台账,台账是否齐全、规范等;检查种子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实能否做到可追溯管理等。
(二)品种审定和登记情况。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发布广告、推广,是否存在未经登记品种以登记品种名义进行销售等情况。
(三)种子质量、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重点对水稻、玉米、大豆等作物种子进行抽样检测,对抽取的所有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玉米、水稻种子还要进行品种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四)农业生产用种及保供情况。调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作物种子供需调度、调运调剂、市场价格运行以及当地主要种植品种、面积等情况。检查粮食主产乡镇,严查销售白皮袋种子和散装种子等情况,走访生产用种主体调查种子来源和合法合规性等情况。检查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落实情况。
(五)专项整治及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梳理自查和清单建立等情况,走访有关部门、乡镇收集种子市场突出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检查网格化制度落实情况,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区域清单更新完善等情况,实地抽查网格化监管责任主体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巡查等情况。
三、组织安排
本次春季种子市场检查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省网格化监管督导组配合检查,具体工作分工见附件。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自查抽取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由各市组织本辖区具备资质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马鞍山市、滁州市抽取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分别由池州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和怀远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真实性、品种纯度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由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
四、时间安排
各市自查时间安排可根据当地春季种子市场启动情况自行确定。检查从3月中下旬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重点结合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部署,落实主体,压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按时完成。各地在做好自查的同时,北方各市对南方各市开展检查,检查由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带队,市、县网格化管理人员参加,组成检查组,每组不超过3人。各组检查人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被检查市联络员名单于3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二)突出检查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加大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重点检查,对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和经营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较多的品种和经营门店,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每个市检查不少于两个县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向当地反馈,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规范检查程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监管执法协调机制,明确检查抽检、案件查处等责任分工,确保样品确认、结果反馈、调查处理等环节程序规范,取证充分。对违反标签、备案、生产经营档案等规定的违法行为,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要认真核查、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按时报送总结。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各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6月10日前各检查组报送检查报告,报告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建议,并附具体问题或违法线索清单。6月20日前各市报送春季种子市场检查自查工作总结(含两起典型案例)和上半年种子市场管理有关信息。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联系人:武春运;电话:0551-62610898;邮箱:ahszyglc@163.com。
省种子管理总站联系人:戴丽敏;电话:0551-63436818;邮箱:ahszzzjz@126.com。
附件:种子市场检查分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附件
种子市场检查分工
检查市 | 被检查市 |
淮北市 | 马鞍山市 |
蚌埠市 | 芜湖市 |
淮南市 | 池州市 |
宿州市 | 合肥市 |
滁州市 | 黄山市 |
阜阳市 | 安庆市 |
亳州市 | 宣城市 |
六安市 | 铜陵市 |
文件下载:春季种子市场检查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663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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