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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实行项目区涉农项目全面整合强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市整区域示范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作为全省高标准农田整市整区域推进示范单位,今年以来,遂宁市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委发 〔2022〕29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农发〔2023〕1号)文件精神,采取“12345”工作举措,实施“1153”示范建设行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率先推动项目区涉农项目全面整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与土地整治项目整合实施通知》文件,做实“项目规划布局、项目监督管理、资金筹集、新增耕地核定以及项目建后管护”四项重点工作。按照“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建设标准,力争实现5年内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并积极争创国省示范、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1个等级左右、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整市整区域推进示范效应,夯实“天府粮仓”遂宁样板区基础。

  一是统筹项目规划布局。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守牢建好“天府良田”的要求,践行“同下一盘棋,共织一张网,各上一张图”的工作思路,将双方2023年拟建项目区或自规部门在建项目区进行统筹选址,筛选出满足双方建设要求的项目进行统筹整合、规划。在选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和土地整治项目区工程布局上,按照项目完工时间基本一致,建设内容满足双方建设标准需求,“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工程措施。实施方案需经过两部门编制单位共同沟通规划,双方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共同审核把关认同。

  二是严格项目监督管理。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打造”的要求,对实施整合的项目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自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共同推动项目实施,从严管控工程措施建设质量,切实严把“五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同期开展项目验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络会。同时,在工程进度、质量监管等方面严格督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等规定。

  三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13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确保新建项目中央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实际投入不低于每亩4000元、改造提升项目中央和省市县四级财政实际投入不低于每亩3000元。同时,坚持采取“金融+债券+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整合”模式筹措建设资金,将土地整治项目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项目,提高项目区亩均投入标准。

  四是开展新增耕地核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定认定的通知》和《四川省新增耕地核定办法(试行)》等要求,开展项目区新增耕地核定工作,保障项目区实现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目标,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数量的真实性。

  五是加强项目建后管护。根据《四川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要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及时完成项目建后工程实体移交,结合“田长制”进一步加强管护制度建设,创新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区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真正实现高标准农田良田粮用。

  此外,遂宁市还将土地整理、交通、水利、产业和生态环境项目整合到项目区与高标准农田项目统筹规划实施,出台《全市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意见》,以全面提升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产业发展能力、农村宜居水平。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3/2/ee9ab7f038574b37b3d73209cac9ffa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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