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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耕和特护期指导秸秆露天禁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近期指导秸秆露天禁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2023年1月1日-27日全省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348个,较上年(31个)同期增加1022.6%。全省秸秆露天禁烧形势非常严峻。当前已进入春耕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总结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持续做好指导秸秆露天禁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筑牢安全防范底线,为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以用促禁。坚持堵疏并举,立足以用促禁,切实履行秸秆综合利用部门职责,为秸秆找到好出路。积极推动与农机农艺相融合,确保还田利用有质量;稳步提升秸秆产业化、高值化利用水平,确保离田利用有效益。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培训、示范、推广力度,使更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秸秆“五化”利用的方式、方法和技术等,并从中受益,以秸秆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落实秸秆露天禁烧,助推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指导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责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进行全过程管理,做到事前有部署指导、事中有检查督促、事后有总结评价,以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大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并用,营造全民禁烧、森林防灭火的浓厚氛围。线上,通过网络、微信等发布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的政策、法规。线下,在乡村(社区)公告栏张贴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宣传海报,发放明白纸,录制宣传音频,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和流动宣传车进行循环播放;在乡村(社区)重点部位、村口、田间地头悬挂宣传横幅;在群众大会、屋场会、院落会等上进行宣传;在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推动小手拉大手、学生动员家长。既要宣传正面典型,使基层和广大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道“应该怎么做”;又要曝光负面案例,让基层和广大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知道“什么不能做”。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向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报送正面典型、负面案例。

  五、创新工作方式。推动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进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自治,实现自我监督,促进末端落实。鼓励将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与有关农业农村项目(基本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的申报相挂钩,将秸秆露天禁烧与耕地地力补贴等发放相挂钩,进一步夯实基层、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指导秸秆露天禁烧、森林防灭火工作考评,支持将工作成效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和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等。

  六、加强部门联动。秸秆露天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务必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火点信息,加强重点区域工作,准确认定火点性质。与宣传部门、媒体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与公安部门在执法方面加强联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与林业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气象信息,提前做好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人员工作。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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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3/t20230301_29260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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