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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中国式农村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实基础。新时代十年,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焕发了崭新活力,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优势正在不断显现。当前,要创新发展路径,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成为推进中国式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实现中国式农村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是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任务。从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和进程看,农村现代化既是实现农业强国建设目标的关键路径,也是确保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压舱石”。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从组织弱化到复兴发展的演进过程。早在1980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就指出,“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前进不可动摇的基础”,但其后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不断式微。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正式提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赋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统一经营权,具有更大的普惠性和开放性特征。它要求在农村地域范围内,以农民为主体,形成产权明晰、成员边界清晰、治理有序、平等协商、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新形态。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劳动联合,还包括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的联合,以及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不仅包括改造后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包括基于私有产权形成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形态。

  在城乡融合背景下,城市外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成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实力,对于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促进乡村多重价值开发、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和乡村有效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能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发挥资源资产整合优势。通过盘活集体土地、生态、景观、历史文化等有形资源资产和无形社会资本,深度融入乡村产业升级、产业延伸和产业创新,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通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激活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革命;通过股份合作制、联合经营、混合制等多种形式创新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模式,驱动集成外部要素与内部要素的双重突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顺畅配置;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基础性支撑。

  二是激活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一种利益共享的经济形态,通过集体土地与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的联合,以互联网技术为桥梁,以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让特色农业与旅游业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利用乡村资源优势,调节一、二、三产业结构,通过加强乡村新型产业组织合作,在区域内培育新业态体系,推动农业产业与文旅体验、健康养生等新业态的融合发展。

  三是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按照事先规定好的集体收益分配原则,通过提供集体性有组织的生产、服务、公益等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通过集体收益股份分红,扩大农民收入来源,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增长;通过对农村内部低收入群体进行二次分配,提升集体成员普惠式的福利水平,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内部收入均衡,有效避免传统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平均主义”“投机主义”现象。

  四是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公共性公益性特征,在其他营利性经济组织不能或不愿涉足的公共服务领域,为政府分忧解难。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医疗救助、互助养老、生活救济、教育补助、基础设施管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提高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和服务水平。在不断满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着力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路径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以及由此形成的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中国式农村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自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秉持制度是保障的发展原则,踔厉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路径。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做好农村集体资源确权。划分农村集体产权归属,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让农民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利,实现农村闲置土地的整合改造,将其转化为集体性资产;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对农村产权进行综合性管理,保障农民的集体资产收益;实现农民资产收益的合理分配,在担保、抵押、继承的前提下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市场化和社会化配置。依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促进产业升级,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国家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多元模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更大力度激活各类集体资源资产,充分整合利用生态环境、历史人文等资源,克服单村发展中面临的集体资源资产数量有限和带动力不足的局限,支持发展“集体+合作社+企业”“集体+家庭农场”“集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模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形成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强劲动力和坚实基础。

  三是优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环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各级政府要不断优化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环境。当前看,应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要素赋能、金融创新等方面加大改革、支持力度,推动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要素赋能综合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环境。推动完善农村各类资产资源确权颁证,探索和推广农村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农机具抵押、活体畜禽抵押等抵(质)押融资模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风险分担等全流程配套制度,健全农村资产质押担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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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2/t20230228_6121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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