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集中塑造“品味新疆”农业品牌整体形象,打造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开展“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推荐收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开展“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推荐收录工作,负责“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的组织协调、专家评审和日常工作。各地(州、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集登录规范(试行)(附件1)组织本地区“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的遴选、申报、推荐及监督管理。
二、推荐要求
推荐产品按照类别分为粮油产品、棉花产品、畜产品、林果产品、特色农产品、水产品共6大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个地(州、市)原则上推荐5-10个,产品品牌每个地(州、市)原则上推荐10-20个。
三、工作程序
1.遴选申报。通知下发后,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填写申报书(附表1或2),然后向所在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纳相关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各地(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推荐意见。
3.收录宣传。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收录名单建议,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定后,确定收录200个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并进行宣传推介。
4.颁发证书。向“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录单位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州、市)要迅速进行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各县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及时报送。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格·依加、巴音巴特0991-2822705、2823275
电子邮箱:xjynzx163@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57号
邮编:830001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集登录规范(试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0日
新农办优函〔2023〕65号 关于开展“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推荐收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联络员信息表.doc
附件2 “品味新疆”新疆特色农业好产品品牌目录收集登录规范(试行).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302/4c47d6e9224e43e186815267c2bf6b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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