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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34号)《贵州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十四五”农业种业发展规划》,为加强我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统一管理,健全保护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和提升管理能力,我厅拟认定一批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贵州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定实施方案》(见附件)明确的申报对象。

  2.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年版)》《贵州省畜禽品种志》以及全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发现的地方畜禽品种,由品种原产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明确保护主体申报。

  3.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第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于3月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申请单位的资质、运行情况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有真实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设施设备、生产面积和质量控制等情况,符合条件的,于3月10前报送相关材料(需附专家意见)至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承担农作物良种繁育工作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省直单位,于3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二)专家审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一步开展审查。

  (三)公示认定。经审查符合条件要求的,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认定的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告授牌。由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予以认定;对认定的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进行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辖区内申报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科学论证和审核推荐,严控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省种子管理站、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等有关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指导,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积极推进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主动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责任。

  (三)严格申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把握工作节奏和时间进度,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推荐上报,确保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联系人:高 捷,朱丽莉 

  联系电话:0851-85860237  

  邮箱:gzsnynctzyglc@163.com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省农业农村厅东楼704室

   

  附件:1.贵州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实施方案

  2.贵州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定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3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2/t20230224_78295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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