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办法》(川农发〔2022〕23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604号)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21个市(州)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拟激励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拟激励市名单:眉山市、达州市、成都市、巴中市。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6日
联系电话:农业农村厅 028-86750632
财政厅 028-86726917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2/22/c6090eae98344fccadccec68ae613b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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