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23〕37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要求的16个水稻、74个玉米、8个大豆品种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的审定信息、适应性、抗病性试验结果等由引种者提供,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引种者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附件:四川省2022年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目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2/16/daa38cfd34f1415397ec8f476773106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