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罗敏
眼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选购农资,要避开哪些“雷区”?记者采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及一线执法人员,剖析农资执法典型案例,结合以往及当下农资领域监督执法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助力进一步净化全省农资市场。
重点聚焦种子领域 严打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种子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一季收成的高低。抓住种子这个关键要害,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我省加大种业执法力度,指导各地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等为执法重点,加大种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累计办理种子案件231件,罚没金额187.6万元,吊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家。例如,在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中,德阳市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杂交玉米种子“隆黄白3号”和“隆玉1714”纯度不合格,属于劣种子。农业农村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1160元、罚款 3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审定或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不在适宜种植区域内的,同样不得销售。2022年1月,自贡市沿滩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春耕备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通过审定的杂交玉米“鲲玉16”标示的适宜播种区域为四川省山区,而自贡全域均为丘陵地区。依据相关法律,农业农村部门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涉案种子、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种子企业的监管,2022年底,我省组织开展了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专项检查。“此次是对省内发证的水稻、玉米和蔬菜、食用菌等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省种子站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检查重点对生产经营资质和档案、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应用情况、种子种苗质量和调运检疫情况、品种合法性和真实性、种子质量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电商渠道种子销售情况等进行检查。
电商越发普及,网络渠道销售种子也成为检查的重点板块。“我们对辖区内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种子的行为进一步摸底调查,以种子销售是否越区、是否存在销售假劣种子、是否真实记录销售台账等为重点,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前述负责人说。
日前,为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春季例行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正在进行。“重点对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进销合同、销售台账合不合规,以及其销售的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等作物种子进行检查,彻查种子来源,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开展真实性检查。”2月20日,正在洪雅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的省种子站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陈璞睿向记者介绍。
为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打赢种业翻身仗”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聚焦种子领域,开展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为守住守好“天府粮仓”贡献农业行政执法力量。
春季农资专项打假 提高农药肥料辨假识劣水平
当前正值春耕启动的关键阶段,农资需求量多面广。其中,农药和肥料直接关乎春耕进度。
为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下,我省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正在进行。面对市场上令人眼花缭乱的农药、化肥产品,如何进行选购?需要避开哪些坑?
“2022年,全省开展了农药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8.4%、96%。”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抽查结果来看,还存在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具体监督执法上,则不断加大对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联合挂牌督办的广元“8·2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农药)案中,苍溪县某农资门市部销售的3种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均为零,属于假农药。农业农村部门从专业技术角度全程配合公安机关上查源头、下查流向,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捣毁制假窝点11处,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该案件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各地要持续保持对禁限用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企业等实体单位和网络电商的监督检查,加大农药抽检力度,狠抓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良好氛围。”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有关负责人说,各地要紧扣用药安全,加强各种形式的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及普通农户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不断提高农药使用人员辨假识劣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用药意识和病虫害防治水平。
在肥料监督抽查方面,2022年,全省开展了肥料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肥料监督抽查。数据显示,抽查的300个肥料产品中,合格产品270个批次,合格率为90%。问题主要集中在有机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上。其中,有机肥料主要问题在于有机质含量不足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等。前述负责人提醒,种植户在选购时,要注意查看有机肥产品是否有有机肥登记证,以及与宣传相符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确保有机质等成分含量有保障、效果好。
饲料兽药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当下,饲料兽药品牌多、种类纷繁,在大规模养殖成为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下,饲料兽药监督管理至关重要。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饲料兽药处获悉,2022年,全省监督抽检实行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覆盖”,全年共抽取饲料样品1460批次,合格率99.2%;抽取兽药样品673批次,合格率99.3%。
同时,为维护养殖者合法权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我省开展了一系列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兽药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了饲料兽药市场秩序。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办理兽药一般程序案件136件,罚没金额231.1万元;办理饲料一般程序案件92件,罚没金额70.2万元。
记者梳理兽药饲料违法案件发现,无证经营兽药、售卖假兽药、不合格饲料是主要问题。如2022年4月,遂宁市船山区某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速效感冒颗粒”“长效土霉素肽”“清热解毒通便(蒲公英粗提物)”等,其产品的标签和包装上均无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企业GMP许可证号、兽药批准文号,但标签说明书明确标明对动物有防治疾病的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条款,对该公司作出相应查处,共罚没27593元。
“在兽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经营违禁药品、假劣兽药、过期兽药等行为,督促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等。”省农业农村厅饲料兽药处有关负责人说,在饲料经营环节,检查经营者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生产过程中有无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规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规定,对生产不合格饲料兽药产品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予以警示备案,向企业发送警示函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农资监督执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有关负责人称,接下来,将加大对种植养殖投入品的执法打击力度,强化跨部门跨领域检打联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0/2023/2/23/d9ab6321b84548bc941f2af0891d386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