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公布 重庆3个案例上榜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名单,择优确定了57个农民合作社、46个家庭农场作为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其中,重庆共有3个案例上榜该名单。

  这三个案例为:重庆金澜众创农业股份合作社的《众创促发展 合作共致富》、重庆市忠县仕钦家庭农场的《恪守“粮心”谋发展 种养结合为“粮安”》、重庆市合川区七棵树水果种植家庭农场的《众人拾柴火焰高 抱团取暖共发展》。

重庆金澜众创农业股份合作社

  位于巴南区安澜镇平滩村,该合作社采取多个业主出资、村民集体入股的“众创”模式,通过盘活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土地资源、闲置农房,合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吸收社会资本,合理股权配置,建立村集体、农户、农业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该合作打造的金澜春天建设项目,发展了近5000亩花卉苗木、特色水果、乡村民宿等6大特色产业,每年带动350余户农户增收2万余元。今年果树进入盛产期后,村集体每年还能得到30万元左右的分红。

忠县仕钦家庭农场

  位于忠县花桥镇宝胜村,主要从事水稻种植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年产稻谷600余吨。近年来,该农场通过土地整治,将1000余亩土地逐步改造成连接成片、适宜机械化作业的田地。同时,农场还同步发展塘鱼、生猪等养殖业,打造出水稻为主、种养结合的复合农业模式,被评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合川区七棵树水果种植家庭农场

  位于合川区大石街道竹山村,该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土地,打造了150余亩葡萄种植园,近5年时间产出黑提、红提、夏黑、郁金香等优质葡萄品种共100余吨,累计带动周边2300余户农户就近就业。同时,该农场还流转了300亩土地用于种植优质稻米,打造了“合州新米”与“大办新米”两个品牌,并牵头组建了合川区庄稼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了水稻种植农机服务队伍,去年为周边农户提供了2000余亩农机社会化服务。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302/t20230222_116368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