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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5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精神,我厅按照程序,组织实施2022年度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现将拟激励市、县(市、区)名单进行公示。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拟激励市:黄山市、滁州市

  拟激励县(市、区):芜湖市湾沚区、石台县、肥东县、五河县

  2.实施“两强一增”行动

  拟激励市:宿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

  拟激励县(市、区):利辛县、广德市、枞阳县

  3.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拟激励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

  拟激励县(市、区):亳州市谯城区、太湖县、歙县

  4.高标准农田建设

  拟激励市:芜湖市、淮北市

  拟激励县(市、区):霍邱县、灵璧县、肥西县、来安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人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电话:0551-62669101;传真:0551-62654204。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1262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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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630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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