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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5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领导在省纪委关于亳州市查处种子领域腐败问题有关情况报告的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种业产业全链条监管,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推动全省种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种业振兴发展决策部署,针对亳州市农作物种子领域突出问题,深刻全面分析深层次原因,加大对种子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坚决守护好“江淮粮仓”,为打造种业强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整治内容

  1. 市场主体从事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情况。重点整治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种植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未备案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套牌侵权、未审先推、超区域推广、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和无标签(白皮袋)以及散装种子等情况。

  2. 种子管理部门参与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情况。重点整治涉种行业管理工作人员在种子领域违规经商和间接参与企业经营行为。在项目申报、招标评审、检查验收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获取利益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岗位上的特权,在企业担任职务或间接从事经营活动,形成利益共同体情况。

  3. 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等方面情况。重点整治在行政审批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未按核发权限发放或擅自降低核发标准发放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只发不管,未履行“谁许可、谁监管”主体责任,在企业不具备许可条件时,未及时依法规范管理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4. 主管部门在优新品种推广方面情况。重点整治在品种推广中不作为不担当,以岗谋私,滥用职权。在优新品种推广时,设置不公正、不合理门槛,不拿好处不推广或者限制优新品种推广情况;通过打招呼、暗箱操作或指定品种等方式,达到个人品种推广、强买强卖、肆意摊派等情况。

  5. 执法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情况。重点整治种子管理部门责任主体不明和监管执法不作为。主管部门未明确具体种子管理部门或监管职能职责不明确,工作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畅情况;有案不查、违法不究以及选择性执法等情况;对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问题线索,消极处理情况;在达到刑事案件移送标准,未向公安部门移交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1. 梳理自查阶段(2-5月份)。突出整治重点,开展宣传发动,公布专项整治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主动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和工作台账,集中力量开展自查排查。

  2. 集中整改阶段(6-9月份)。根据收集的问题线索和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对一时整改不到位或无法完成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督导。对已查实核清的违法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或违纪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各市要及时组织力量对行政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核查,建立问题清单,做好跟踪督办。

  3. 巩固提高阶段(10-12月份)。各地要认真总结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开展回头看行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种业安全,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争取更多的支持,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加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落实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

  3. 做好工作部署。各地要梳理本地种子领域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一查到底,逐项销号。专项整治期间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各市整治工作情况(包括排查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下一步工作及举措、案件移交情况等),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整治办公室(省整治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4. 注重整治成效。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整治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结果以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等情况。各市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省整治办公室并抄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种子全产业链的监管。建立健全种子市场管理、信息报送、网格化管理等制度,持续净化种业发展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和种子安全。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武春运、王文秀;联系电话:0551-62610898、62665812;邮箱:ahszyglc@163.com。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顾勇平;联系电话:0551-63356042。

  

  原文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项整治方案.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642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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