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助力农户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5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和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助力农户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当地主流媒体、微平台等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积极采用张贴标语、赶集庙会发传单、村庄大喇叭等方式,围绕服务组织助力农户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的典型经验做法,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好处和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户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优势和重要意义,让服务组织全面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和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两个积极性”,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切实服务稳粮保供大局。

  二、积极组织服务对接。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和及时公布农户农事需求和服务组织供给信息。引导服务组织主动对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户,了解服务需求,在服务组织和农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及早签订服务合同,抢抓农时,开展作业。推动服务组织联合与合作,成立区域性联盟或联合体,整合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农户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耕种防收、产后储藏销售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智慧”托管,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提质增效。

  三、因地制宜开展服务。根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能力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服务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直接和居间服务等形式,充分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农户放心、服务组织省心、党支部村委会得民心。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扩大服务面积,拓展服务内容和品种。充分利用现有的农资、农机、农业科技等信息化平台以及新媒体手段,组织农技人员、生产能手、服务组织等开展网络直播、线上培训,为农户提供生产信息、技术指导等服务。联合市场、物价等部门做好监管服务,防止个别服务组织形成价格垄断或违背农户意愿

  “店大欺客”、搞“捆绑服务”,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四、做好托管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要抓紧实施2022年托管试点项目,及早谋划2023年项目。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生产性服务,集中连片推进托管服务。积极推动山区地、撂荒地、经济作物托管,实现面积、地块、品种“三拓展”。对于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的服务环节,逐步退出或降低补助标准,扩大托管覆盖面积。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农业托管示范田,让服务组织和农户切实感受农业生产托管的好处。及时总结各地先进做法、选树典型,采用座谈交流、现场会等方式,积极复制推广一批经验做法。

  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及时了解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面临的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服务组织解决用工、运输、生产资料购买等方面的问题。组织金融、保险机构与服务组织对接,探索开展托管贷、托管险,缓解服务组织资金周转困难,降低生产和市场风险,为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创造良好条件。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专题培训,进一步讲好政策、讲透原理、讲清法则,推动农业生产托管规范有序发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0/202302/t20230220_80131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