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覆盖市区、乡镇(街)、村(社区)道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已全面建立,实现了对公路路段管理人员及责任路段公路及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日常治理养护水平。
据了解,2021年7月,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天津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天津市10个涉农区145个涉农街镇均已出台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总路长、区级路长、乡镇(街)及村(社区)级路长设置三级路长共计3372名,设立公示牌2706块。蓟州、武清、津南等区还通过协商共管、督查考核、公众参与等机制建立以及智慧路长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落实《意见》明确的全面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方面的10项主要任务,以“路长制”促“路长治”,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
下一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将联合相关单位重点在推动“路长制”长效化、高效化运行上下功夫,通过提高公示牌设置比例、加快信息化技术应用、推行全民参与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路长制“政务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提升天津市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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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302/t20230210_64202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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