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仍有大量人口长期生活在农村,他们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其生活水平、生活品质的提高,对于激发乡村活力、缩小城乡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一方面意味着农民不断实现物质富足、精神富有,展现现代精神风貌,增强现代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意味着这种现代化就在农村实现,就在农民自己家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新时代十年,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比如,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顺利开展,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居民观念也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然而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还不够高,公共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人居环境还存在短板。比如,目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7%,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8%,互联网普及率为58.8%,都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在脱贫攻坚完成、温饱问题解决后,农民对生活品质品位有了更高追求,衣食住行不断升级,这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设定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只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农村一定能够建成。
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必须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既要让农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又要让其生活与农村自然环境、生产环境相适应。可以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坚持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比如,对于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更高水平。对于特色保护类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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