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出台的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2023年度烤烟生产工作目标及烟叶税分成办法的通知》(尤政文〔2023〕5号)文件中,针对进一步深化“烤烟—制种”种植模式,促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又作了进一步要求。一是对适宜烟后制种的田块,必须服从乡村统一安排发展杂交水稻制种;不服从统一安排制种的,将调减该农户下年度种烟计划指标;二是对适宜制种的烟后田块,乡村落实制种工作不力的,适当调减当年度乡村两级烟叶税返还金额;三是针对烟后耕地流转给他人制种的,流转所产生的费用,由烟农和制种户按照年度流转总费用1:1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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