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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四举措”开展种子种苗植物检疫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是夯实检疫责任。印发了《广汉市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经营主体压紧压实压牢“检疫责任”。

  二是完善协作机制。组织植保植检、种植业、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等业务部门建立专项行动机制,明确专项行动开展形式、预期成效等。

  三是加强重点检查。以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种子种棉经销商、种子种苗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对象,走进企业、覆盖门店实地开展检查,强化种子种苗检疫制度落实起效。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在检查过程中同步加强《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检疫对象识别等政策知识宣传,增强农户植物检疫意识,保证全市农业用种安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350余人次,检查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经营门店150余家,其中,重点检查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加工企业14家,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2/6/c468830dddd64e3c895653a5d0bd47b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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