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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农资产品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保障农民群众购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确保春耕备耕顺利推进和农业生产安全,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农资产品,精准开展执法检查

  春季是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销售使用旺季,也是假劣农资坑农骗农的集中高发期。在全省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事关农业稳定、农民增收,各地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突出重点领域,抓紧抓细抓实。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紧紧围绕农资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一)开展种子种苗执法检查。以水稻、玉米、蔬菜种子为重点品种,以制种基地、种子经销集散地、城乡结合部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种子加工、包装和销售为重点环节,加强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清理整顿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农药执法检查。以禁用限用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蔬菜、水果、水稻和茶叶常用农药品种为重点,以农药经营企业(门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以及蔬菜、水果、水稻和茶叶生产基地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农药市场巡查、农药质量执法抽检和标签抽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禁限用农药、添加禁用农药等非标明成份的行为。

  (三)开展肥料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法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未经登记、一证多用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以及生产销售的已登记肥料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兽药执法检查。以兽用生物制品、禁用兽药为重点,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的行为。

  (五)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以查处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物为重点,加强饲料质量监测,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目录外物质的行为。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质量抽检。以农资生产、销售企业和菜篮子基地周边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针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安全隐患较大的农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产品一律追查到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二)强化监督检查。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农村农资零售店、乡村流动商贩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所需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规定等。

  (三)强化案件查办。拓宽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快速核查处理农资投诉举报线索。针对违法行为更为隐蔽、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等新情况,广泛收集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线索,突出网络打假。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联合查处一批网络违法销售案件,形成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同步打击的新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加强行刑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产品。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积极构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是保障春耕备耕顺利推进、保障农资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也是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客观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障执法人员、车辆和经费,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有序有效推进,维护春耕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周密部署安排。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春耕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做好市场检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宣传培训等工作,维护春季农资市场秩序,有效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的正常供应。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督导检查,推动农资打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指导。我厅将适时派出执法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农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将予以挂牌督办。

  (四)报送打假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高。请各地级以上市于5月31日前,将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雷”专项执法行动总结报送我厅执法监督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吕昊东,联系电话:020-3728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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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91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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