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聚焦“两底线、三重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一、加速乡村产业集聚融合。保障粮食生产。新增建成高标农田 20.02 万亩,农田连片整治立项 3.1 万亩。完成撂荒地复耕 3.24 万亩、复耕山垅田种粮 2790 亩、新建种质资源库 4 个。全市已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131.37 万亩,收获粮食产量 50.84 万吨,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构筑产业平台。累计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 个,创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 6 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1 个,培育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6 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 80 个。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扶持产业升级。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造农产品产地初级工中心 83 个。安溪县尚卿乡、感德镇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晋江市 金井镇围头村、金井镇南江村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创建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 40 个。聚焦融合发展。评定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90 个,获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42 个,培育省级美丽休闲乡村 16 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10 个,中国美丽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 4 条。
二、提升乡村环境生态质量。统筹农村水治。持续推进实施河湖长制,制定全市河流治理保护量化考评体系,完成米草综合治理等 3 个科研项目研究。实施流域精准治理项目 105 个,完成年度投资 18.5 亿元;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0个和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300 个;完成污水管网铺设 126.43公里。安溪县感德镇槐川村生态茶园建设、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小流域治理、泉港区涂岭镇黄田村乡村旅游等 17 个案例入选省乡村生态振兴案例选编。提升乡村生态。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6.2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累计建成绿盈乡村 1778 个,洛江区洪四村等 64 个村获评省高级版绿盈乡村,永春县五里街镇、晋江市金井镇获评全省首批绿盈乡镇。永春湖洋印石山采石场等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洛江区、惠安县荣获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强化海陆共治。完成试点整治入海排水口 100 个,持续推进海漂垃圾常态化治理,清理各类海漂垃圾 2 万多吨。完成“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鸟类观测监测站 2 座,海岸生态化改造 6.2 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 40 个,完成“四旁”绿化 602 亩;改造提升森林公园 5 处,建设 7 条森林步道共 21 公里;完成“三沿一环”等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414 亩。
三、推动乡村文化便民惠民。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县级志愿服务总队组建、县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建设等覆盖率 100%。打造便民文化圈,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24 个,新设“百姓书房”50 多家,打造“乡村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整改提升乡镇、村级文化设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设置率均达 100%。下沉基层开展“文润刺桐 邻里共享”五大乐章系列主题活动。加强乡村文化活动供给。持续实施“万千百十”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全市 12 家国有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演出 1325 场。推荐“德化县:传承陶瓷艺术 助燃千年窑火”入选文旅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推广“百姓大舞台”活动,累计举办 176 场,培育打造 5 个街头文化艺术示范街区。惠安县螺阳镇锦丰村“村晚”纳入 2022 年度文旅部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点。举办第三届“云艺术节”等线上文化活动,建设泉州市公共文化数据库。挖掘保护乡村文化记忆。开展泉州市“乡村文化记忆”主题征文比赛,累计挖掘乡村文化记忆素材 268 篇。评选“乡村记忆传承人”147 人、“乡村记忆传习所”103 个、“乡村记忆名特产”98 个。挖掘推荐五好、最美、绿色家庭全国级 7 户、省级 56 户、市级 120 户。
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出台《关于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服务品质治理能级的意见》,建成 128 个“党建+”乡村邻里中心。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和村务监督,探索“3+X”对象参与模式,增强党建引领基层民主协商实效。创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 15 个,示范村 190个。推广应用积分制村 305 个、清单制村 151 个。在全省首创设立“农业普法超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1637 户。实施“百万村财攻坚”行动。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百万元 209个,超 20 万元全覆盖。深化跨村联带、村企共建等经验做法,组建 267 个联村党组织,329 个强村与 638 个周边村资源整合、联片发展,探索组建 128 个“强村公司”,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富裕。晋江市“全力解决乡村治理的‘人、钱、事’难题”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矛盾纠纷“专业化”调解。新增行政调解组织 44 个,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4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 98%。南安市码头镇大庭村等 3 个村(社区)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和监督平台,已建立 6500 多个微信群,覆盖 2546 个村(社区)。配备文员、辅警和警务助理 3491 名,实现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
五、强化乡村民生保障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城乡水、电、路、气、网、物流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累计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建设 1243 公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1234 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 714.4 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74 座,天然气管线改建 136.8 公里,建设二级主干光缆 304.4 公里。实现各乡镇 5G 信号连续覆盖,快递服务乡镇网点覆盖率 100%。石狮市、永春县获得省级村庄清洁行动成效突出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服务、乡村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同标,支持乡村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81 个;乡镇卫生院获评二级医院 10 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建设医养结合机构 17 家;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我们的节日”等富有时代气息的文化文艺活动 5000 多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抓实“133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累计完成疑似对象走访核查 1.96 万户次。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控辍保学动态清零,住房改善提升 422 户。扎实推进就业产业帮扶,财政衔接资金扶持产业比例达 55%以上;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实现脱贫人口务工 1.61 万人。落实省内山海协作帮扶资金 1.24 亿元,引进企业 22 家入驻共建园区。拨付闽宁协作帮扶资金 1.99 亿元,援建项目 97 个,引进落地产业合作项目 28 个,实际到位投资 25.1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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