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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山西省农业机械化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机械化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决定征集2023年度山西省农业机械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支撑、服务粮食生产、收获、仓储、加工设施及增产减损方面的机械化技术标准;支撑旱作农业的生产、收储运管等机械化技术标准;农机操作手素质素养提升标准;道地中药材机械化种植、加工标准;农产品初加工、畜牧业和林果业机械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机具通行条件等方面的机械化领域标准。

  2.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标准。

  3.支撑智慧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发展的机械化技术标准;农机信息化网络安全监管、数据信息保护、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

  4.其它重点和特色领域省级农业机械化技术标准。

  二、申报要求

  省级农业机械化地方标准立项应符合《指南》的规定。特别要注意《指南》中起草组人员至少有2名具备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并参与起草过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主持起草过地方标准工作的同志参加,确保标准编写质量;参与管理服务类地方标准起草人员不超过15人,技术类不超过20人等相关规定。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资料(样表详见附件2);

  2.查新查重报告;

  3.地方标准草案;

  4.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实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

  5.标准涉及知识产权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不涉及知识产权的,在项目申报书中应加以说明;

  6.申请需要优先立项的项目,提交有关政策依据;

  7.实施地方标准的具体措施(资金保障、宣贯和培训等);

  8.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的,提交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文件和相关材料;

  9.有技术指标提交不少于3个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10.2023年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3)。

  (二)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使用A4幅面正反打印,封面统一为白色卡纸,一式两份胶装成册,于2023年2月16-20日报送至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刘旭刚

  联系电话:0351—8235233

  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航捷

  联系电话:13503513734

  邮箱:3653672@qq.com

  附件:1.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2.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资料(样表)

            3.2023年山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nyjxhglc/202302/t20230208_79442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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