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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三十一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3日

  二、公示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

  三、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贺兰县上报2020年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7.1%,但现场检查发现,全县农膜回收工作落实不力,农膜回收主要靠收破烂,回收网点无台账记录,农户+作业公司+回收网点+加工企业的农膜回收网络并不存在,很多农民仍在使用厚度为0.007至0.008毫米的地膜,不符合国家标准。现场抽查发现,在贺兰县立岗镇银星村附近大片农田发现大量残存地膜,贺兰县滨河大道附近水沟里发现废弃地膜随意填埋。

  (二)整改目标

  银川市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6%以上。

  (三)整改任务(措施)

  贺兰县政府尽快清理立岗镇银星村残膜,加快实施“2021年贺兰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在全县6个乡(镇、场)建设6个农用残膜代收点,设立1个标准化农用残膜回收网点,推广使用厚度大于001毫米农田地膜,对全县所有农田、沟渠加强排查,清理残存、遗弃、填埋残膜。

  (四)整改问题验收销号情况

  2021年12月26日,收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函》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对贺兰县进行销号验收,现场查阅整改工作档案、农膜回收利用台账等资料,实地抽查农膜使用标准、田间地头和道路沟渠农膜残留遗弃等情况,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工作汇报和工作表态。经验收核查确认,贺兰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内容完成,整改措施到位,达到整改目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12月30日按程序完成审核销号,并抄送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验收销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301/t20230118_3924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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