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以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562号)要求,接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后,2023年1月13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业技术和基建财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原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承担的“农业农村部西南山地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单位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与财务账表,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2019年12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川农函〔2019〕998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12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川农函〔2020〕976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的主要内容为:购置总有机碳分析仪、调制叶绿素荧光成像系统、同位素质谱仪等仪器设备31台(套)。总投资为16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30万元,地方配套153万元。
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均已采购、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项目增购植保无人机、开沟机等仪器设备2台(套),并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备案。2022年12月6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
二、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总投资1683万元全部到位,其中中央投资1530万元,地方配套经费153万元。
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财务管理规范。2022年12月5日,四川瑞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截止2022年11月30日,项目完成总投资1666.87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666.87万元。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成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进口设备论证、需求论证、公开招标,签订了采购合同。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的31台(套)仪器设备及增购的2台设备均已到货。所有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一)组织措施
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对人员组成和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全面落实了“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投资计划,项目单位履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二)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制定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范推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管理措施,并实行项目进展动态月报制度。
(三)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档案资料齐全,立卷清晰,管理规范。
五、项目效益和建设效果评价
通过项目实施,显著提升了重点实验室在农业环境方面的试验、检测分析和研究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对产地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生物多样性利用和季节性旱灾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研究提供高效的研究手段。通过项目建设,完成了各项建设指标,达到预期成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建议加强设备资源开放共享及对外合作交流,完善细化制度,积极创建多渠道的平台运行支撑。
七、验收结论
该项目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完成了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资料齐全,建设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组长:杨文
2023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1/18/b5d319e1737147208af551ef0bf318c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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