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117号)、《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精神,我厅制定了《2023年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5644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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