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各科研机构、单位、院校以及驻粤部属科研机构、单位和院校:
“致敬农科人”之“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评选活动自开展以来,收到了全省各涉农机构、单位、院校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由于疫情影响,活动的推进比计划滞后,为了使活动能切实地服务“三农”,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经过主办方商定,将“致敬农科人”的“十佳农科专家”报名截止日期延期至2023年2月28日,详细情况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长期在涉农科研机构、单位和院校从事农业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科人员,包括当前仍在农科一线发挥余热的退休老农科专家。
(二)推荐名额。全省共评选10名“广东十佳农科专家”,各涉农科研机构、单位和院校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并择优向主办单位推荐3-5名候选人。
二、入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在农业科研一线工作的农科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工作业绩突出。热心“三农”事业,常年深耕科研一线,且对我省农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农业科研人员,得到农业农村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三、工作程序
(一)接受报名:由各涉农科研机构、单位和院校根据报评要求推荐评选人员名单, 由被推荐人员填写 《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一)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与汇集附件一和相关佐证材料,并填写《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一起报送。
(二)专家评审: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单位及学术支持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资深农科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机构、单位和院校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形式审查、评议、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并公布 “广东十佳农科专家”名单,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机构、单位及院校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农科人员。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工作成绩、主要贡献。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材料报送
(一)邮件报送:由被推荐人员填写《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推荐申报表》《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扫描成PDF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在2023年2月2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yqs61293305@163.com。
(二)纸质快递:《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推荐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和《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一起,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在2023年2月28日前(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快递至:
地址: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
联系人:邓井娣
联系电话:13556036773
(三)活动咨询电话
广东省农学会:18819474942 赵晓峰
广东广播电视台:13556036773 邓井娣
附件:1.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推荐申报表
2.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广东广播电视台 广东省农学会
2023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1.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推荐申报表.docx
2.2022年“广东十佳农科专家”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828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