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省级“菜篮子”基地、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
按照我厅《关于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菜篮子”基地和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复审与申报工作。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会商、征求意见、公示等流程,现予以公布556个广东省“菜篮子”基地和51个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监督
各地级市要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指导监督,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省级“菜篮子”基地在稳定生产、保障供给的重要作用,发挥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在流通枢纽调度的骨干作用,为全省“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信息监测,做好分析研判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农产品产销监测分析,组织省级“菜篮子”基地、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按照省农业信息监测体系要求,按时做好信息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三、加强运营管理,树立行业标杆
希望入选省级“菜篮子”基地、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珍惜荣誉,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品质、品牌”意识,加强运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充分发挥稳产保供引领示范作用,树立行业标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附件:1.广东省“菜篮子”基地通过名单
2.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通过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联系人:冯顺熙,联系电话:020-37288208)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菜篮子”基地和省级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名单的通知的附件(1-2).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84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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